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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年來,我喜歡且喜歡我的男性屈指可數,大多止步於曖昧。

有病如我,總在剛開始時便將所以後續想過,打個比方,高中時兩小無猜的男孩,因其母親性格強勢,我想:這以後一定會有婆媳問題,因此儘管無比喜歡他的斯文有禮,在看過一場電影及數杯咖啡後,我便打退堂鼓。

之後數年,總想著,原來我是這樣喜歡你。

類似情事不斷反覆,之後就再也與此絕緣,直到出社會後,遇見了這個人。

他是不可能與我結婚,甚至長期交往的人。他是一個外國人,且帶階段性任務結束後壓根不打算留在台灣,他要回家。

我喜歡他,有如荳蔻年華,初次心悸。

我甚至喜歡他不留下來,因為他的國家比台灣落後十倍不止,倘若做街頭訪問,我敢保障一百人中不會有人知道那是什麼地方。

但他毫不考慮留下,即便他學成後足以在台灣獲得優渥的薪水,因為至頭到尾他就是為了國家而來,自然要為國家而返。

他來自一個可以合法娶複數妻子的地方,他的皮膚是黑色的,他的語言甚至不是英文。

我喜歡他打破我單一故事的想像,我喜歡他讓我覺得自己完整。

我喜歡他聰明,個性溫和,學習積極,談吐有禮。

我不喜歡他根深蒂固的沙文主義,及無意識的物化女性,更曾就基本人權議題上有分歧爭論,這讓我永遠不可能把手交給他。

但我還是貪戀著每一天的早安午安晚安,以及你晚餐吃什麼跟你要去哪裡。

原來,我一直的想法沒有錯。我並不是對愛情絕望,而是一直沒遇到心動對象。

只是無奈,心動的對象一次比一次具備不可抗拒的困難,幸好我也再次次練習中學到義無反顧。

我願意讓時間沉沒在他身上,反正擺著也只是讓時間糟蹋,不如浪費在他身上吧。

我喜歡你,喜歡你。

 

Rit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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