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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晚上刨著她的臉書,想著,沒錯,就是這樣。

我曾以為人人都想死,人人都曾夜裡上廁所時,忍住用圍巾跟樓梯的側柱將自己吊死的慾望。在計算賽局outcome的數量時,身旁萬物似乎都藏著一百乘一百種如願可能。

活到現在,只是因為不夠勇敢而已。

 

想死的念頭是是從身體深處湧出且不停歇蛆蟲,啃咬靈魂,在靈與肉之間扭動。無數夜裡一邊作嘔一邊打字,止不住的嘔吐感噁心著世間上所有感受到的惡意,只能靠著文字一點一滴排出,苟延殘喘。

我以為我忘記這種感覺了。

行屍走肉般地過著,逼迫自己扮演正常人的模樣,只有在諮商時活過來,然後其他時間繼續沉睡般的過著。

我想說,我懂。

我懂那種對死的渴求,我懂那種因旁人無知、惡意所帶來的厭世,我懂親人無意的一句話是如何將人瞬間抽真空後輾平撕碎,我懂,我真的懂那種不分晝夜房裡停不下來的無預警尖叫,必須如此。

然而我活下來了,很可恥的活著。

上半輩子累積的知識讓我現在能苟且生存,跟年幼時想望的模糊輪廓相似但我只能看著,看著身旁的人過著我想像的生活而我只能像個贗品陳列一旁,心中有聲音說你原本也應該是這樣的。

我做不到開花,只能慢慢從根腐爛,盡一切努力推延發臭的一天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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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